近日,记者从济南环保部门获悉,济南323台35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将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淘汰或替代,全市35吨以上燃煤锅炉也将在10月底前全部完成超低排放锅炉改造。
济南市出台了奖励补助、配套费减免、建筑节能改造等一系列优惠政策,开辟了绿色审批通道,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最大限度缩短审批时限,加快推进燃煤锅炉淘汰(改造)工作。
截至7月3日,各县区、高新区、南部山区共完成燃煤锅炉淘汰214台、783.35吨,完成率66%(以台数计)。部分县区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工作进展偏慢。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(改造)任务,南部山区、天桥区、历城区完成率分别为14%、28%、40%。3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任务,平阴县、济阳县、商河县各有一家需要超低排放改造的集中供热企业,目前均未完成。章丘区、历下区完成率不足40%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