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,沈阳将以淘汰城市建成区内2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以及辽中、康平、法库、新民建成区内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为重点,继续深入推进全市燃煤锅炉拆除淘汰工作。截至6月30日,已拆除805台,超额完成计划任务21%。

 

下半年,沈阳市仍将继续加紧推进燃煤锅炉改造工作,逐步在二环内建立无煤区。同时加强燃煤锅炉管控,要求全市在用燃煤锅炉全部按照高效除尘脱硫脱硝和在线监控设施。此外,沈阳将出台煤炭质量监督管理办法,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和职责分工。